【侵害配偶權】隱忍只會讓婚姻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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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隱忍只會讓婚姻更糟

早期觀念會認為像是老公戴綠帽、正宮變冷宮…等這種家醜不要外揚,怕給鄰居看笑話,但在這充滿各種交友APP、網友變跑(ㄆㄠˋ)友、連逛網拍都會被<探探>的廣告洗腦的時代,無論在經濟還是觀感上,維持表面的和平已不再有意義,更別說現代人可能連隔壁鄰居是誰都不知道。

趁早懸崖勒馬

對方如果只是基於好奇閒聊,也許還能懸崖勒馬,但如果玩出感情了,我們就必須在婚姻變成束縛之前保護自己權益,比如民法的配偶權就是很好的例子,畢竟誰都不想有一個被伴侶嫌棄的晚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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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不能以金錢衡量,但偷情可以。

一段美好的愛情難免會隨著時間變得平淡,運氣好的能細水長流,但有時難保自己就是那個幸運兒;愛情是無價的,但傷害是有代價的,如果有天對方變了個人,背著你偷吃、各種理由不在家、甚至吵架甩門徹夜未歸,那種漫漫長夜等不到人回家的精神折磨,難道都不用付出代價?

等等!這可不一定。您為家庭付出時間心力,而對方卻為陌生人付出體力時,任誰也無法接受,雖然愛情不能以金錢衡量,但透過專業諮詢的協助,我們有機會了解對方是否已經侵害到您的配偶權,並爭取對您造成傷害的賠償,讓對方清楚知道沒遵守法律責任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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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蒐證有涉法風險

我們常看到有些人氣不過對方出軌、或急於蒐證,令自己也陷入傷害罪、侵佔罪或妨害秘密罪等問題,這些行為都可能導致您在法庭上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所以一般都不建議當事人獨自處理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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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一定要離婚,但一定要解決困境。

很多人離不開對方,是擔心會無法承擔單親家庭的經濟壓力,但在專業的協助下,是有機會透過各種條件的成立,而爭取到侵害配偶權的賠償(俗稱精神賠償)或贍養費 ,藉此減輕經濟負擔,況且捍衛權益不一定就是要離婚,有些人在落幕之後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回到這個家重新開始,有些人則離開對方讓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無論最後的結果是什麼,至少我們都能找回自己平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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