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但又不甘願財產分給對方,到底什麼是我可以爭取的?什麼我不用分給對方,婚姻走到最後可別兩手空空,揮一揮衣袖什麼沒帶走。
若在婚姻關係中沒有約定夫妻財產制,在皆屬法定財產,法定財產即意味雙方婚後財產扣除婚後負債後的差額,餘額多的一方需給付差額的一半給對方。
在進入訴訟前我們可以先請求法院函調對方財產資料。
以利後續訴訟計算。
確定現存財產的範圍,依法主張確認對方那些婚後財產是應該加入計算的,也要依法主張您有哪些婚後財產可能是因繼承或是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所以無需和對方分配,並了解對方是否有:
1.以婚後財產去清償婚前債務的問題
2.及是否有離婚前刻意減少婚後財產來避免剩餘財產分配的情況。
訴訟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經歷調解,開庭,協商會議等程序。
任何處理剩餘財產分配所需出席的會議、調解、協商,律師都會全程到庭陪伴。
在您無法出庭或參與會議時,也會在出庭及會議過後和您簡報過程情況。